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仓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3 月 12 日,注册资本 24,000 万元,由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西宁特钢”或“公司”)出资 8,400 万元,持股比例 35%、 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7,800 万元,持股比例 32.5%、兰州中煤支护材料有限公司出资 7,800 万元,持股比例 32.5%。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合并 报表范围变更的议案》,将江仓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 年 10 月 1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更的公告》(临 2020-037 号)。
经和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对江仓公司的产品仍然实施控制,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建议公司将江仓公司纳入公司财务报告合并范围。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江仓公司重新纳入合 并报表范围。此次江仓公司重新纳入公司财务报告合并范围不影响公司在江仓公司享有的权益,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且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