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9 日下午 3: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一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数字应用研究院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数字技术与钢铁主业深度融合,加速“一切业务数字化、一切数字业务化”的推进,董事会同意公司设立数字应用研究院。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星期五)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 2:30 在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南钢办公楼 203 会议室召开。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1-025)。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日